GB/T16552-2017«珠宝玉石名称» 相关内容解析

本网站 2019/8/1 17:53:52

5   定名规则和表示方法

5.1   珠宝玉石

5.1.1 定名总则

珠宝玉石的定名应遵守以下规则:

a) 应按附录A中的基本名称和本标准中规定的各类定名规则及附录B的要求进行确定,并在相关质量文件中的显著位置予以标注:

b)附录A中未列入的其他矿物(岩石)、材料学名称可直接作为珠宝玉石名称。

c)珠宝玉石的商贸名称不应单独使用,可在相关质量文件中附注说明“商贸名称:XXX"。如山东地方标准中的泰山玉,应定名为蛇纹石,可在相关质量文件中附注说明“商贸名称:泰山玉”。

d)“珠宝玉石”“宝石”“玉”“玉石”不应作为具体名称定名。